机动车保险的保险金如何计算?


机动车保险的保险金计算方式会因不同的险种而有所不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机动车保险的保险金计算方法。 首先是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机动车保险。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依据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其次是车辆损失险,它主要保障车辆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自身损失。保险金的计算通常按照以下公式:赔款 =(实际修复费用 - 残值 - 交强险赔偿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 - 免赔率)。这里的免赔率与车辆的使用性质、驾驶员的驾驶经验等因素有关。例如,如果车辆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免赔率可能为1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再者是第三者责任险,是用于赔偿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保险。保险金计算为: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 - 交强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责任限额时,赔款 =(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 - 交强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1 - 免赔率);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 - 交强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高于责任限额时,赔款 = 责任限额×(1 - 免赔率)。 另外,全车盗抢险,若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通常为60天)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保险金的计算一般是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