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买了一套房,后面又复婚,现在想卖房是否需要两个人签字?
之前离婚期间我买了套房,后来又和前妻复婚了。现在打算把这套房子卖掉,就想弄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卖房,是不是必须我们两个人都签字才行啊?主要是想了解从法律规定角度到底怎么认定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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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些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获得的各种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的权利;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是明确只属于某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没有处置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多种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了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到您的问题,离婚期间买的房,之后又复婚,卖房是否需两人签字要分情况看。如果能有确凿证据,比如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个人财产,且能证明是个人单独购买,那这套房就属于个人财产,卖房时只需房产所有人签字就行。但要是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在复婚之后也没有对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重新进行约定,那么从法律角度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卖房这种重大处置行为,通常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同意的。 所以,建议您梳理一下购房时的资金来源等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判断这套房在法律上的产权归属,这样能确保卖房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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