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的共同房产该如何买卖?

我和配偶已经离婚了,名下有套共同房产现在想卖掉。但我们对于具体的买卖流程不太清楚,也不确定要办哪些手续。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离婚后的共同房产到底要怎么进行买卖,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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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的共同房产买卖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首先,要明确房产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通过协议对共同房产的归属有了明确约定,并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对财产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其次,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若房产归一方所有,需要把房屋的产权变更为这一方。一般是由夫妻双方一起去申请办理,当这一方取得单独的房产证之后,才能够进行房子的买卖交易。倘若房屋还存在银行贷款等债务,在进行买卖之前,必须先把这些债务清偿清楚。因为不清偿债务就进行买卖交易,很可能会对整个交易过程产生不良影响,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完成。 最后,进行房产买卖。取得房产证且处理好债务问题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房产买卖流程,与买家签订合同、办理过户等手续。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比如,房子原来登记了夫妻一方姓名,且根据离婚协议,在原登记一方名下,直接与买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根据离婚协议分割给另一方的,需要先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然后再卖房。如果房子原来登记了双方名字,现在归一方所有的,则需要对方配合卖房。 相关概念: 析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或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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