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税如何计算?


汽车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汽车消费税的计算方式与汽车的排量等因素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在汽车消费税中,不同排量的乘用车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例如,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税率为1%;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税率为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税率为5%;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税率为9%;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税率为12%;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税率为2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40%。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对于超豪华小汽车,即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上述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税率为10%。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为,生产(进口)环节的应纳税额按照前面所述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零售环节的应纳税额 = 零售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 举个例子,如果一辆气缸容量为2.0升的乘用车,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是20万元,那么它在生产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20×5% = 1万元。如果是一辆零售价格为15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超豪华小汽车,其生产环节按适用税率计算消费税,假设该车型生产环节税率为12%,生产环节消费税为150×12% = 18万元,零售环节消费税为150×10% = 15万元,总共需缴纳消费税18 + 15 = 3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