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我所在的公司和一些员工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部分员工合同要解除,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不太清楚具体标准。想了解下不同解除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以及有没有相关的金额限制等。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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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如下:
**协商一致解除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的情况**: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8个月,此时经济补偿金为4个月工资;如果工作了1年3个月,经济补偿金为1.5个月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按照上述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劳动者工作了2年,正常经济补偿金是2个月工资,那么违法解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相关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另外,经济补偿金存在一定的上限限制。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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