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和医生赔付比例是怎么算的?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看病,医生的治疗方案出了问题,导致我的病情加重。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想知道医院和医生的赔付比例是怎么算的,是根据什么来确定这个比例呢,我不太懂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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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医院和医生的赔付比例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多方面因素。 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在法律层面,医疗机构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关于赔付比例的确定,主要依据过错程度。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中,会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参与度进行评定。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导致患者损害后果的诸多因素中,医疗过错行为所占的比例。例如,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医疗机构的过错参与度为80%,那么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就要按照这个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医生个人通常不直接对患者进行赔偿。因为医生的诊疗行为是职务行为,是代表医疗机构进行的。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医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赔偿后,可以依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向医生进行追偿。 赔付比例的计算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患者自身的病情状况、是否存在自身过错等。如果患者自身的病情本身就比较严重,或者患者没有遵循医嘱等自身原因对损害结果也有一定影响,那么在确定赔付比例时也会相应考虑这些因素,适当减轻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总之,医疗纠纷中赔付比例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专业的鉴定和法律规定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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