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有哪些差别?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存在多方面差别: 首先,担保种类不同。保证担保属于人保,简单说就是由第三人用自己的财产来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比如,甲向乙借钱,丙作为第三人,以自己的财产为甲还钱这件事作保证,这就是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则是物保,是用有一定价值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当作抵押物。像甲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用来担保自己会还钱,这就是抵押担保。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担保方式。 其次,担保提供方式有别。保证担保必须得有第三人来做保证人才能达成。还是刚才甲向乙借钱的例子,如果没有丙来做保证人,保证担保就无法成立。而抵押担保中,抵押物既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例如甲向乙借钱,甲可以用自己的车抵押,也可以让第三人丁用丁的机器设备抵押。 再者,担保要求不同。保证担保要求做保证人的得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自然人)。意思就是,这个第三人要有能力在债务人还不上钱时替他还钱才行。而抵押担保只需要抵押物有一定价值就行。 另外,在实现债权的方式上也有不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如果是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若是抵押担保,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也就是可以依法把抵押物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来优先获得偿还。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相关概念: 人保:即人的担保,是以人的信用和财产作为保障债权实现的方式,保证担保就是典型的人保方式。 物保:物的担保,是以特定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都属于物保 。 抵押物:是抵押人提供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 。 保证人:在保证担保中,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