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替他人债务担保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我有个朋友最近要贷款,想让我给他做债务担保。我对这方面不太了解,有点担心会有什么问题。就想知道替他人债务担保到底都有哪些法律风险呢?是在各种情况下都要承担责任吗?想具体了解下这其中可能面临的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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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他人债务担保确实存在不少法律风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例如,小张给小李做一般担保,小李欠款到期还不上,债主不能直接找小张要钱,得先起诉小李,等法院强制执行小李财产后,小李还是还不上钱,这时小张才要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则不同,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比如小赵给小王做连带担保,小王欠款到期不还,债主可以直接找小赵要求还钱。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 其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虽然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但这也存在风险。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那么担保人的损失就很难追回。比如,小陈替小周承担了担保责任还了钱,之后找小周追偿,可小周已经破产没钱了,小陈的钱就可能打水漂了。 再者,当出现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情况,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无效。像债主欺骗担保人说债务人有足够还款能力,实际债务人根本没能力还款,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就不用承担责任,这是《民法典》相关规定保障的。 另外,关于担保合同形式,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若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也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 最后,担保责任范围方面,如果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比如合同没约定担保范围,债务人欠款10万,产生利息1万,违约金5000,债主为追款花费2000,那么担保人可能要承担这10万 + 1万 + 5000 + 2000的全部费用。依据是《民法典》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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