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方式。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如下:一是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它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二是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其公式为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再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而房屋拆迁安置费(针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计算标准是,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再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这里要注意,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那么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方面,要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其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加上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若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还要考虑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总之,房屋拆迁补偿费的计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不同地区也会有不同的标准和细则。相关概念: 房屋补偿费:就是房屋重置费,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分档次,按每平方米单价来计算。 周转补偿费: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或者自己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依据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档次,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给予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目的是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