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个税是怎么计算的?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主要涉及经营所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收入总额,就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则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然后,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500元,以此类推。 计算应纳税额时,使用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举个例子,假如某个体工商户全年收入总额为50万元,成本、费用及损失共计4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万 - 40万 = 10万元。对照税率表,10万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0500元。则应纳税额 = 10万×20% - 10500 = 9500元。 此外,还有一些专项扣除等情况。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体工商户在计算个税时,要准确核算各项收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来计算应纳税额,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