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正在养伤。但是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和我正常上班时差很多,我不太清楚工伤期间工资到底该怎么算。我想知道具体的计算方式和依据是什么,自己到底该拿多少工资,有没有相关法律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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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停工留薪期,则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关于工伤期间工资的计算,关键在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举个例子,如果小李在受伤前每月工资是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1000元,津贴1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该每月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小李发放工资。如果单位只发基本工资,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工伤期间工资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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