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欠钱不还的利息具体是怎么算的呢?

朋友借了钱一直不还,我准备起诉他,但是不清楚利息该怎么计算。借款的时候我们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现在起诉的话利息能不能得到支持?如果能支持,又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算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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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欠钱不还的利息计算,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在借款时有明确约定利息的情况: 如果双方在借款协议或者借条等书面文件中,对利息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在起诉时,利息一般就按照这个约定来计算。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例如,借款时约定年利率为15%,如果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是14%,那么法院只会支持按照14%来计算利息。这是为了防止出现高利贷等不合理的借贷情况,保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其次,在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对利息支付方式作出明确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在借款期限内是视为没有利息的。但是,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一定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会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最后,关于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计算: 在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应当依照其所载明的内容进行执行,包括利息的计算与支付。如果产生了迟延执行的情况,则需依据案件实际状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以本金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自判决文书生效之日起算的标准,依法强制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费用。被执行人若未能按照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书所指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各项支付义务,除需要加倍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外,还应额外向申请执行方支付相应的迟延履行金。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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