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月工资调休该如何计算?
我在离职时,发现当月还有未用完的调休。不太清楚这部分调休在工资核算时具体怎么算,是按正常工资算还是有其他计算标准?不同加班时段,比如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调休计算是否有区别?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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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当月工资调休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加班时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平时加班调休的计算** 如果员工在离职前存在未用尽的调休,且这些调休是平时延长工作时间形成的,应被视为加班,相应的加班费用通常按照150%进行计算。例如,你的日工资是200元,平时加班调休了2天,那么这部分调休对应的加班工资为:200×150%×2 = 600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调休的计算** 若是在休息日加班后形成的调休,若无法安排补休,则需按照200%的工资报酬标准来计算加班费用。比如,你日工资为200元,休息日加班调休了3天,那么加班工资应为:200×200%×3 = 1200元。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的计算** 要是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产生的调休,需按300%给予补偿。例如,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1天,日工资200元,那么加班工资就是:200×300%×1 = 600元。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总之,离职当月的工资调休计算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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