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经常加班,但不太清楚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平时工作日、周末还有法定节假日都有加班,想知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这些不同时间段的加班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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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劳动报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首先,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比如说,您正常一天工作8小时,工资是160元,那么每小时工资就是20元。如果您在工作日加班2小时,这2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每小时20元乘以1.5倍,即每小时30元,2小时就是60元。加上正常工作的160元,这天您一共能拿到220元。 其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假设您周末正常一天工资还是160元,周末加班一天且没有安排补休,那么这一天的加班工资就是160元乘以2倍,即320元。 最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例如法定节假日您正常一天工资160元,在这一天加班的话,加班工资就是160元乘以3倍,即48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本人的日或小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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