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经常加班,但不太清楚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公司给的加班费感觉有点少,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公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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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应获得的额外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有着明确规定。 首先,在日常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就是平时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比如您的日工资是200元,那平时每加班一小时,加班工资就按照一小时工资的1.5倍来算。因为一天工作8小时,每小时工资就是200÷8 = 25元,加班一小时的工资就是25×1.5 = 37.5元。 其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假设您在周末加班一天,又没有安排补休,那当天的加班工资就是200×2 = 400元。 最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像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如果您加班一天,加班工资就是200×3 = 600元。 这里的工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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