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地方交过养老金该怎么算?


当在两个地方都缴纳过养老金时,计算方式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来处理。首先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和当地社保机构建立的缴纳和领取养老金的一种关系。就像我们在一个地方工作,单位给我们交社保,这就建立了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年限”,就是我们实际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长度,以月为单位计算。比如我们交了10年,那缴费年限就是120个月。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如果参保人员在多个地方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在确定养老金领取地时,有明确的规则。如果参保人员在某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那么该地就有可能成为养老金的领取地。若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就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关于养老金的计算,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而定,比如6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在两个地方交过养老金,需要把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进行转移合并。在转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会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部分)会按一定比例转移。转移合并后,再按照上述公式来计算养老金。这样就能算出我们最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