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门头房个税怎么计算?
我有一间门头房出租出去了,每个月能收到一笔租金。但是我不太清楚这笔租金收入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也不知道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有没有懂行的人能给我讲讲,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个人出租门头房的个税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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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门头房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首先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这一应税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一般为百分之二十。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收入是否超过四千元。如果月租金收入低于四千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月)收入额 - 准予扣除项目 - 修缮费用(以每次 800 元为限) - 800 元。准予扣除项目通常包括缴纳的相关税费,比如房产税、增值税等附加税费。修缮费用要有合法有效的凭证,且每月最多扣除 800 元,如果修缮费用超过 800 元,可在以后月份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如果月租金收入在四千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月)收入额 - 准予扣除项目 - 修缮费用(以每次 800 元为限)]×(1 - 20%)。第二步,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20%,就得到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举个例子,假如您每月租金收入是 3000 元,当月缴纳房产税等税费 200 元,没有修缮费用,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3000 - 200 - 800 = 2000 元,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 2000×20% = 400 元。再比如,月租金收入是 5000 元,当月缴纳税费 300 元,发生修缮费用 600 元,应纳税所得额 =(5000 - 300 - 600)×(1 - 20%) = 3280 元,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 3280×20% = 65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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