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开发票个税怎么算?


个人代开发票时,个税的计算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务报酬所得”这个概念。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设计、安装、制图、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当个人代开发票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如下)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例如,小李代开发票获得劳务报酬3000元,那么他的收入额为3000 - 800 = 2200元,对照预扣率表,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应预扣预缴税额为2200×20% - 0 = 440元。若小李获得劳务报酬5000元,收入额为5000×(1 - 20%) = 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为4000×20% - 0 = 800元。 除了劳务报酬所得外,经营所得也是个人代开发票可能涉及的情况。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于经营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代开发票时,要先确定所得类型,再按照相应的规定和税率来计算个税。同时,不同地区可能在税收政策执行上存在一定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准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