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商铺的租金如何计算钱数?
我有一间商铺要被拆迁了,但是在拆迁期间租户还在租用,我不清楚这期间的租金该怎么算。是按照原来的合同算,还是有其他的算法呢?我担心算少了自己吃亏,算多了又怕租户不同意,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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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被拆迁商铺租金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在房屋租赁关系中,租赁合同是约束出租方和承租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重要内容。而房屋拆迁则是一种行政行为,当商铺面临拆迁时,会对原有的租赁关系产生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商铺拆迁导致租户无法正常使用商铺,租户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如果拆迁行为没有完全影响到租户对商铺的使用,比如只是部分区域拆迁施工,但不影响商铺的正常经营,那么租金的计算可能仍按照原租赁合同执行。不过,出租方和承租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对租金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如果拆迁施工带来了噪音、灰尘等影响经营的因素,租户可以和出租方协商降低租金。 如果拆迁导致商铺无法继续经营,租户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应该退还租户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如果租户因为拆迁遭受了其他损失,如装修损失、搬迁费用等,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出租方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和金额,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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