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折旧的钱如何计算?


股东退股时折旧的钱的计算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公司资产的评估和折旧计算方法等多方面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白折旧的概念。折旧简单来说,就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为磨损、老化等原因,它的价值会逐渐减少,这个减少的价值就是折旧。比如公司购买的一台机器设备,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它的性能会下降,价值也会降低,这降低的部分就是折旧。 在计算折旧时,常见的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直线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例如,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 50 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 10 年,预计净残值为 5 万元,那么每年的折旧额就是(50 - 5)÷ 10 = 4.5 万元。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比如,一辆运输卡车原值 30 万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 50 万公里,预计净残值率为 5%,本月行驶了 3000 公里,那么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30×(1 - 5%)÷ 50 = 0.57 元/公里,本月折旧额 = 3000×0.57 = 1710 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法,前期折旧额相对较高,后期相对较低。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在股东退股时,计算折旧的钱需要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之间的协议。如果公司章程或者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折旧的计算方法和标准,那么就按照规定来计算。如果没有规定,股东之间可以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在退股时涉及的资产处理等问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资产评估机构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计算方法,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等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折旧金额,以此作为股东退股时的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