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净值如何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实际价值。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固定资产原值就是购买或建造固定资产时所花费的全部支出,这是一个确定的初始金额。累计折旧则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和规定,逐渐分摊到各期成本或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 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净值时,通用的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折旧净值 = 固定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折旧等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常见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每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不过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企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净值时,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准确计算累计折旧,进而得出固定资产折旧净值,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