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的居间费怎么计算?
我是租客,租房子时通过二房东找的房源。二房东说要收居间费,但没说具体怎么算。我不太清楚这个费用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想了解下二房东的居间费到底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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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释二房东居间费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居间费。居间费其实就是居间人(在这里就是二房东)为委托方(也就是租客)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委托方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简单来说,二房东帮你找到了合适的房子,促成了你租房这件事,你就要给他一定的费用作为报酬。 关于二房东居间费的计算,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条文规定具体的计算方式。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意味着,二房东和租客之间如果有关于居间费的约定,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通常情况下,二房东居间费的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一种是按照固定金额收取,比如二房东和你事先谈好,无论租的房子租金是多少,居间费就收1000元。另一种是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常见的比例可能是一个月租金的一半或者一个月租金。比如你租的房子月租金是3000元,如果约定的比例是一个月租金,那么居间费就是3000元;如果是半个月租金,那居间费就是1500元。 如果在事前没有明确约定居间费的计算方式,租客和二房东可以进行协商来确定。要是协商不成,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二房东确实为你找房付出了一定的成本,比如花费了交通费去看房等,这些必要费用你可能需要承担。但如果二房东没有促成你租到房子,他就不能要求你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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