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是如何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是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来源取得的全部收入总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不同收入类型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工资、薪金所得。这是我们最常见的收入类型,就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您每月工资收入是8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8000 - 5000 = 3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例如,您一次劳务报酬收入为3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如果一次劳务报酬收入为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1 - 20%) = 4000元。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比如,您获得一笔稿酬收入2000元,那么收入额就是(2000 - 800)×70% = 840元;若稿酬收入为6000元,收入额就是6000×(1 - 20%)×70% = 336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比如,您转让一项专利使用权获得收入45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4500×(1 - 20%) = 3600元。 最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时,需要将上述各项所得按照规定计算后加总起来。比如,您一个月内工资收入8000元,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4500元。工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为2200元,稿酬收入额为840元,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元,那么这个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2200 + 840 + 3600 = 9640元(这里只是简单示例应纳税所得额的加总,实际计算还需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