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是怎么算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医疗费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医疗费到底是怎么计算的,是只算医院的挂号费、药费这些,还是有其他方面也包含在内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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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讲解。 首先,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用于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损伤的费用。它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明确了医疗费属于侵权人应赔偿的范围。 在计算时,一般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举例来说,如果伤者在事故后去医院就诊,产生了500元的挂号费、2000元的检查费、5000元的药费、8000元的手术费以及3000元的住院费,那么这些费用相加就是已经发生的医疗费数额。如果后续根据医疗证明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且费用能够确定,也可以在此次索赔中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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