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职工辞职后旧伤复发该如何计算相关待遇?

我有个朋友之前受了工伤,后来辞职了。但最近旧伤又复发了,他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相关费用该谁承担,能享受哪些待遇,也不清楚具体的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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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辞职后旧伤复发的相关待遇计算及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认定方面。需要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为工伤复发。若情况复杂难以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本人等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进一步的鉴定确认。 其次,待遇享受方面。如果鉴定确认需要治疗,那么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依照初次工伤的待遇处理。比如,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只要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范围之内,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伤势康复期间,职工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由所在公司按照每月固定数额发放。此外,像医疗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再次,特殊情况方面。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所在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旧伤复发的一种补偿。离职后旧伤复发费用原则上自理,但如果是经鉴定确认需要治疗的,还是可以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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