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钱是怎么算出来的?


工伤赔偿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项目,不同的情况赔偿项目会有所不同。一般常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如果造成了残疾,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对于医疗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方面,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构成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支付。 总之,工伤赔偿的计算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和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