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说录用又不录用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去一家公司面试,面试结束后公司通知我被录用了,让我准备入职。我都推掉了其他面试,还提前租好了离公司近的房子。结果临入职前,公司突然说不录用我了。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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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缔约过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说录用又不录用时,这在法律上可能涉及到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基于公司录用通知产生合理信赖,并为入职做了相应准备,如推掉其他面试机会、租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公司随意撤销录用通知的行为可能就属于“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赔偿自己因信赖录用通知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租房的费用、交通费用等。如果协商不成,求职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录用通知、为入职所支出费用的凭证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求职者需要证明公司发出了录用通知,自己基于该通知产生了合理信赖并遭受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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