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迟迟拖着不给办入职该怎么办?


当公司迟迟拖着不给办入职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 首先,录用通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通常是公司向求职者发出的愿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意思表示。虽然它不等同于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如果其中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待遇、入职时间等重要内容,那么在法律上可以被视为一种要约。当求职者接受该要约,如约做好入职准备时,公司就有义务按照录用通知的约定办理入职手续。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录用通知若满足上述条件,公司就不能随意违反。 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入职,给求职者造成了损失,求职者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比如求职者因为信赖该录用通知而拒绝了其他工作机会,由此产生的机会成本损失,就可以要求公司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公司拖延办理入职且无合理理由,就可能构成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求职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沟通,了解拖延办理入职的原因。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如果沟通后公司仍拒绝办理入职,求职者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相对专业和权威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当遇到公司迟迟不办理入职的情况时,求职者要保持冷静,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