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两个月拒签劳务合同怎么办?


当员工入职两个月拒签劳务合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首先,需要明确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双方一般不存在隶属关系;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在处理员工拒签合同问题时,要根据实际签订的是哪种合同来适用不同的规定。 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员工已经入职两个月,超过了一个月的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再次以书面形式催告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其拒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比如可能会面临劳动关系的终止等。如果员工仍然拒绝签订,企业可以考虑依据法律规定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书面通知、沟通记录等,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由于劳务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过,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企业还是应当尽量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如果员工拒签,企业可以考虑是否继续维持这种劳务关系。若决定继续维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固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聊天记录、工作安排记录等;若决定终止劳务关系,也需要按照事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