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配合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公司新招了一批员工,其中有个别员工总是找各种 理由,不愿意配合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担心这样下去会有法律风险,也不知道该怎么妥善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应对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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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员工不配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处理:
首先,积极与员工进行协商沟通。向员工详细说明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比如签订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例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让员工清楚了解签订合同对自身的益处。
如果协商后员工仍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根据不同的时间阶段来处理: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还可以要求员工出具书面声明,明确表示是其自愿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与公司无关。但需要注意 的是,即使有这样的声明,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某些责任和义务,这种声明主要是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划分。
总之,用人单位在处理员工不配合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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