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不想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最近新招了几个员工,其中有个员工明确表示不想签劳动合同。我知道签合同对双方都有好处,可他就是不愿意。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妥善处理,需要注意些什么,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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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员工不想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这样做:首先,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保障意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坚决不签,用人单位要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这是因为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不及时处理,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另外,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情况。可以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如员工一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用人企业可以要求员工签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并证明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自已的意愿,同时放弃双倍工资的赔款及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还可以在企业公布栏,发布公告书证明企业已通知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告,同时要求工会出具相关的证明书证明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连《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都不愿意签的员工,企业必须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以免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用工风险。 相关概念: 书面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文字形式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下,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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