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期限如何计算?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但是不太清楚这个工伤赔偿期限是怎么算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截止,是按工作日算还是自然日算,这些都不太明白,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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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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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期限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期限。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工伤认定作出后,病情稳定即可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最后是工伤赔偿的仲裁和诉讼期限。如果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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