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计算?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处于停工留薪期,想知道这段时间工资到底怎么算。是只发基本工资,还是包含奖金、补贴这些?而且我在受伤前工作还不满12个月,这种情况该怎么计算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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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工资的具体计算,如果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这就是说,奖金、补贴等这些都要算进去,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要是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而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在工伤职工被评定伤残等级之后,就会停止享受原有的工资待遇,转而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需要接受治疗,那么他们将继续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对于那些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来说,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他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这笔费用将由他们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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