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俗来讲,就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该拿到的工资和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它包括基本工资,这是工资构成的基础部分;奖金,比如绩效奖金等,如果受伤前每月有固定的绩效奖金,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也得按之前标准发放;还有津贴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关于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果职工有固定工资,通常是以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这里的工资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把这12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12得出月平均工资,再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就能得到日工资标准。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要先算出职工正常工作时的平均计件工资水平,用总的计件收入除以正常工作的总天数,得出的日平均计件工资就是停工留薪期的日工资标准。 要是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比如只工作了6个月,就把这6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6得到月平均工资,再换算成日工资。 另外,如果单位与职工对于工资福利待遇有特殊约定,并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也按照约定执行。不过,这种约定不能降低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权益标准。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 月计薪天数:通常按照21.75天来计算,用于计算日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