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是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中受伤了,现在处于工伤治疗阶段。公司目前只给我发基本工资,我不太清楚这样做是否合理。我想了解一下工伤期间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以及如果公司做法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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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首先,要明确“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使其能够安心进行工伤治疗和康复。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项收入。例如,职工在受伤前除了基本工资外,每月还有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收入,在工伤期间,这些收入也应正常发放,而不是只发放基本工资。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只给职工发放基本工资,这属于未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足额发放工资待遇,并注意保留好沟通的记录,如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对单位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其补发应得的工资待遇。若投诉后仍未得到解决,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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