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收房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费怎么收?
我买了套房子,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收房。最近物业跟我要物业费,我不太清楚这种没收房的情况,物业费该怎么收,是全收还是有其他规定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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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直没收房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物业管理费是什么。简单来说,物业管理费就是业主为了享受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而支付的费用,这些服务包括小区的卫生清洁、安保巡逻、设施设备维护等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没有交付到业主手中,那么这段时间的物业费是由建设单位来承担的。 但是,如果是因为业主自身的原因导致没有按时收房,即使房子还没实际入住,通常也需要开始缴纳物业费。因为从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通知业主收房那一刻起,物业服务企业就已经开始为该房屋所在的小区提供服务了,业主虽然没有实际居住,但也享受了小区的公共服务,比如小区的安保保障了房屋的安全,公共区域的卫生维护也提升了小区整体环境等。不过,不同地区对于这种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会规定业主在未入住期间可以少交一定比例的物业费。例如有些地区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所以,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方式,要以当地的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业主可以先查看购房合同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物业费缴纳的相关条款,如果和物业在物业费收取上存在争议,也可以通过与物业协商或者向相关部门反映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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