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该如何索赔?


当您遭遇被车撞且对方负全责的情况,索赔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拨打122报警电话,让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对方全责以及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同时,也要联系自己和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向他们报案说明事故情况。 其次,进行伤情治疗和车辆定损。对于人身伤害,要尽快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保留好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发票等相关凭证。对于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会安排定损员对车辆进行定损,确定维修费用。 然后,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在治疗结束和车辆定损完成后,您可以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