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肇事逃逸后应该如何索赔?


在车祸肇事逃逸的情况下索赔,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首先,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索赔,就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肇事逃逸则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所以,当遇到肇事逃逸时,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报警,向警方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比如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车牌号码、逃逸方向等,协助警方尽快找到逃逸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如果肇事车辆有交强险,受害者可以先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的赔偿。 在确定赔偿项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内物品损失等,也可以要求赔偿。 在索赔过程中,受害者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比如,医疗费用方面,要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误工损失需要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财产损失要有维修发票、物品购买凭证等。同时,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如果逃逸者被找到,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按时参加庭审,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