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轻伤一级对方跑路的情况下该怎么要求赔偿?


在车祸中被鉴定为轻伤一级,而对方跑路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主张赔偿: 首先,要及时报警。警方会对事故进行调查,通过各种手段寻找逃逸者,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其次,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通常包括: 1. 医疗费用:这是为治疗伤病所支出的费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医疗票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 2. 误工补助:如果因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根据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计算,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单等相关材料。 3. 护理费:如果在受伤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或者当地护工的市场价格计算。 4. 住院膳食补贴:根据住院天数和当地的标准来确定。 5. 康复费:比如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用等,需有相关医疗机构的建议和证明。 6. 整容费:如果因伤导致面部等部位需要整容修复,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 7. 进一步治疗费用:对于可能存在的后续治疗,经医疗机构评估后确定的费用。 8. 营养补给:根据医生的建议,购买营养品等的费用。 9. 残疾补偿:如果因伤导致残疾,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标准计算。 10. 辅助器装配费:例如因伤需要使用拐杖、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11. 住宿费:如果因就医等需要住宿,根据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赔偿。 12. 交通运输费: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计算。 13.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因伤影响了抚养能力,按照相关标准计算。 14. 精神损害赔偿:对方的逃逸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可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15. 其他财产损失费:如因事故导致的衣物损坏、财物损失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最后,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与对方或保险公司无法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