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打了但没构成轻伤该如何要求赔偿?


如果被别人打了但没构成轻伤,受害者依然有权要求赔偿。这是因为他人的殴打行为导致了身体伤害,侵犯了人身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给予相应赔偿。 首先,赔偿范围包括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这里的医疗费就是因受伤去医院看病、买药、检查等产生的费用,要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和治疗费单据、病历、处方等作为凭证。护理费就是请人照顾受伤的自己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如果家人照顾,也可以按照家人因照顾而耽误工作的收入来计算。交通费就是受伤后去医院看病、复查等过程中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要留好票据。营养费是为了身体恢复需要加强营养所支出的费用,具体数额一般根据受伤情况和医生建议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受伤后住院了,这个费用就是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其次,如果因为受伤导致没办法正常工作,收入减少了,那么误工费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误工费就是根据误工时间和平时的收入状况来确定。 再者,虽然没构成轻伤,但如果殴打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精神痛苦,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综合很多因素来确定,比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后,索赔方式上,可以先尝试和打人者友好协商,讲清楚自己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公安机关帮忙调解。要是调解也没用,那么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 。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