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违约责任时该如何要求赔偿?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双方未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就不能要求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未约定违约责任时要求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如果签了合同,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表明,即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违约方仍然需要对其违约行为负责。 在要求赔偿损失方面,《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赔偿的金额应该和因为对方违约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差不多,这个损失不仅包括已经实际发生的损失,还包括如果合同正常履行自己能够得到的利益。不过,这个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合同时能够想到或者应该想到的因为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乙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导致甲错过了销售旺季,少赚了一笔钱。虽然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但甲可以要求乙赔偿因为乙延迟交货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货物的差价损失、额外的仓储费用等,还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乙按时交货自己能够获得的利润。 在要求赔偿时,受损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受损方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因为对方的违约行为受到了损失,以及损失的具体金额是多少。证据可以包括合同、发票、收据、聊天记录、鉴定报告等。比如,在上述例子中,甲要提供和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货物的采购发票、仓储费用的收据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受损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违约方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 总之,即使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受损方仍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