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外地参保工伤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外地工作,公司给我在当地参保了工伤保险。最近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不太清楚这种在外地参保的情况,工伤赔偿该怎么弄,是要回参保地申请吗?赔偿流程和标准跟本地参保有区别吗?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办法。
展开 view-more
  • #外地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外地参保发生工伤后,赔偿是有明确流程和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保险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是在外地参保,原则上是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工伤认定后,就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关于赔偿标准,是按照国家统一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来执行的,不会因为是在外地参保而有不同。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在外地参保,而工伤职工在本地就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总之,在外地参保工伤赔偿虽然涉及到异地的情况,但只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来进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能够得到保障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