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两个孩子会归谁?
在女方起诉离婚时,关于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更为明显,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含很多方面,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双方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还有双方的个人品德、教育背景等因素。法院会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判断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成长环境。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想法,将其意愿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两个孩子都 不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如果孩子都已满八周岁,且都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那么女方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如果一个孩子不满两周岁,另一个已满两周岁,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大概率会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孩子则会根据上述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当然,如果女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有严重的疾病、不良嗜好、虐待孩子等行为,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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