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入职后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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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签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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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一个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所说的“二倍工资”,通俗来讲,就是在正常发放工资的基础上,用人单位还要额外再支付一倍的工资给劳动者。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每月工资是5000元,用人单位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就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除了能拿到正常的5000元工资外,还能额外获得5000元的赔偿,也就是每月能拿到10000元,这种情况会持续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满一年为止。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能提供更稳定的职业保障。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这期间的二倍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赔偿是有仲裁时效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超过仲裁时效而无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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