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双方出资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在婚前一起出钱买了房,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婚前双方都出资买的房,离婚时到底会怎么进行分割,是平分还是按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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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离婚时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但也会适当考虑出资较多一方的权益。比如双方出资相差不大,共同生活时间较长,那么均等分割的可能性较大;若一方出资明显多于另一方,法院可能会在均等基础上适当向出资多的一方倾斜。 其次,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若双方有书面约定,那就按照约定处理。这体现了民事法律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双方的自主约定 。若没有约定,且能证明双方婚前基于共同购买房屋的意愿出资,法院可能会认定为共同共有,在分割时考虑双方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比如双方共同筹备买房事宜,一起看房、商议价格等,能证明是共同购买意愿,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能按共同共有处理。若一方主张房屋为个人财产,需证明出资款为借款等,如能证明,房屋归登记方,出资方的出资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出资方只能要求对方还钱。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具体分割既要考虑出资等实际情况,也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 总之,婚前双方出资购房在离婚分割时,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房屋性质及双方权益,以公平合理地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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