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


婚前离婚分房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多种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房产证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购买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要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签订贷款协议,婚后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最终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再者,关于父母出资的情况。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就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若婚前购买的房产被用作婚房,且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尽管并非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由于用于婚姻生活,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婚前房产离婚时的分配要综合考虑购房款支付情况、房产证登记情况、父母出资情况等多种因素。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就是属于夫妻一方自己的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婚后的工资、奖金等一般都是共同财产,这里涉及到婚前房产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