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该如何分配?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婚前我自己买了套房子,还在还房贷,现在就想弄清楚,这套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到底会怎么分配啊?是完全归我,还是对方也能分走一部分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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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配情况较为复杂,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一方在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小王在结婚前就全款买了一套房并拿到房产证,后来离婚,这套房子就完全归小王所有。 其次,若是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屋通常归产权登记一方,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部分包括共同还贷的一半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这种情况并非因为婚后取得房产证就认定为婚后财产,而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若不承认另一方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该房屋不作分割。除非另一方有证据能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才可能获得适当补偿。 总之,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时的分配要综合考虑购房款支付情况、房产证取得时间、婚后还贷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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