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面临离婚,婚前对方买了房,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在离婚时到底怎么分,是全归对方,还是我也能分一部分?想了解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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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分割房产遵循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如果夫妻双方就该房产的分割达成了有效协议,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协议来进行分割。 若没有协议,则要根据房子的登记情况来判断: 若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比如男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子归登记方(即男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概念: 不动产: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支配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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