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方未找到该如何索赔?


当肇事逃逸方未找到时,索赔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进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可以考虑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相关保险合同的规定,如果投保人购买了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相应的保险,在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车损险,在车辆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而肇事方逃逸未找到时,被保险人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在赔偿之后,会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其次,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所以在肇事逃逸方未找到的情况下,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等可以由救助基金垫付。不过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此外,如果事故发生地有监控等设备,能够确定事故发生的相关情况,受害人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请求协助查找肇事方。一旦找到肇事方,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其主张赔偿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总之,在肇事逃逸方未找到时,受害人并非束手无策,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尽可能弥补因事故遭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