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少给我交了社保,我该怎么维权?


当遇到单位少给缴纳社保的情况,首先要明白这是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员工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维权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步是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发现单位少交社保后,你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和单位相关部门或者负责人反映情况,要求他们按照规定补缴社保。很多时候,单位可能是由于疏忽或者误解才出现少交的情况,通过友好协商或许能解决问题。 如果与单位协商没有达成满意的结果,那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你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少交社保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你的投诉后,会对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除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外,你还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社保的登记、征缴等业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少交的社保费用。 另外,如果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时,你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劳动仲裁和诉讼是较为正式的法律途径,能够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总之,单位少交社保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





